江苏省:到2025年,建设工厂化设施鱼苗及养殖基地2个、海洋智能化养殖渔场1个;到2023年,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四部委《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 年)》,加快江苏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引领示范发展,江苏省制订《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引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 年)》。
(一)发展方向:按照建设农业强省要求,以大食物观为指引,围绕巩固提升设施渔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渔业生产 布局,以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开发低洼盐碱地水产养殖、探索深远海智能化养殖、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加快智慧渔业建设、做强特色水产产业链为重点,以项目实施为抓手,推动渔业向生态化、集约化、智能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全力推动江苏在渔业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做示范”。
(二)目标任务:到 2025 年,设施水产品产量占比达到 60%。建设池塘设施养殖基地 18 个、工厂化设施育苗及养殖基地 2 个、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基地 3 个、海洋智能化养殖渔场 1 个、沿海渔港经济区 3 个。创建渔业智慧园区 20 个、数字渔场 60 个。
到 2030 年,设施水产品产量占比达到 65%,建设完成池塘设施养殖基地 45 个、工厂化设施育苗及养殖基地 4 个、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基地 8 个、海洋智能化养殖渔场 2 个、沿海渔港经济区 6 个。带动全省设施渔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渔业稳产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渔业发展格局。
以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开发低洼盐碱地水产养殖、探索深远海智能化养殖、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加快智慧渔业建设、做强特色水产产业链为重点任务,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现代设施渔业建设。
(一)太湖流域地区。按照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要求,大力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通过建设池塘设施养殖基地、工厂化设施育苗及养殖基地,创建渔业智慧园区、数字渔场,推进河蟹、青虾、小龙虾、淡水鱼等产业链发展,打造太湖流域绿色生态设施渔业示范区。
(二)沿海地区。按照海洋产业发展要求,因地制宜推进沿海渔港经济区、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基地、海洋智能化养殖渔场,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创建渔业智慧园区、数字渔场,发展紫菜、河蟹、小龙虾、淡水鱼等产业链,大力拓展沿海设施渔业发展区,促进我省海洋渔业发展。
(三)里下河等地区。按照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要求,大力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通过建设池塘设施养殖基地、工厂化设施育苗及养殖基地,创建渔业智慧园区、数字渔场,发展河蟹、青虾、小龙虾、淡水鱼等产业链,提升改造里下河等传统渔业产业区,增强我省设施渔业综合生产能力。
1. 建设目标:到 2025 年,全省建设完成池塘设施养殖场 18 个、工厂化设施渔业育苗及养殖场 2 个;到 2030 年,建设完成池塘设施养殖场 45 个、工厂化设施渔业育苗及养殖场 4 个。
——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池塘设施渔业养殖基地,池塘集中连片 2000 亩以上,重点开展进排水及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在池塘内通过功能区构建、多营养级营造、智能机械配置等进行水质调控、底质调控和精准管控;在养殖区利用排水渠、闲置塘、水田等构建生态净化渠、沉淀池、生态塘、复合人工湿地和渔农综合种养系统等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进一步提高池塘养殖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尾水处理能力。
——建设工厂化集约化渔业养殖基地。按照单个养殖基地车间面积达到 3 万平方米标准,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工厂化循环水、室内鱼菜共生等设施养殖模式,通过物理过滤、生态净化、杀菌消毒、脱气增氧水处理等技术集成,提高养殖水循环利用率,实现 85%以上养殖水循环利用,提升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为水产养殖转型升级提供样板示范。
1. 建设目标:到 2025 年,全省建设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基地3 个;到 2030 年,全省建设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基地 8 个。
2. 建设任务:单个池塘 10-30 亩、集中连片 500 亩以上,建设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基地。加强盐碱水域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推广盐碱地设施水产养殖模式,重点推广盐碱池塘多品种生态高效养殖、盐碱地洗盐排碱水渔业综合利用模式,运用水产养殖科技和水土一体化工程技术,探索推广“以渔降盐治碱”技术模式,不断拓展渔业发展空间,促进盐碱地有效治理利用。
1. 建设目标:到 2025 年,建设完成海洋智能化养殖渔场 1 个;到 2030 年,建设完成海洋智能化养殖渔场 2 个。
2. 建设任务:加快构建“陆海统筹”海水养殖产业模式与技术体系,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布局,鼓励发展养殖水体 1 万立方米以上的深远海养殖渔场,深远海养殖综合海域资源气候条件,以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为主。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利用优质的水质条件和水体交换能力,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应用先进鱼类健康养殖技术,结合工程化养殖投喂和信息监测等配套装备,提升现代技术装备水平,因地制宜推进深远海设施养殖。
——重力式网箱养殖模式:50 个 40 米周长的标准网箱为 1 个重力式网箱设施渔业养殖场,单个养殖场设计有效养殖水体不低于 3 万立方米,应用高强度防附着网衣材料,重点配置水上水下监测、自动化精准投喂、网衣清洗、养殖环保等设备。
——桁架类网箱养殖模式:单个网箱设计有效养殖水体不低于 1 万立方米,应用高强度防附着网衣材料,重点配置远距离饲料传输、自动化投喂等。
——养殖工船模式:单船舱养结构养殖水体不低于 8 万立方 米,配置远距离饲料传输、自动化投喂、氧气补充、机械化起捕、养殖舱壁清洗、养殖鱼类与环境监测、安全预警和船岸一体化物联网信息系统、养殖废弃物收集、海水制淡、海上冷链物流等生产与环保设施设备。
1. 建设目标:到 2025 年,建设完成沿海渔港经济区 3 个。到 2030 年,建设完成沿海渔港经济区 6 个。
2. 建设任务: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建设,以现有渔港改扩建为主线,按照“中心渔港提档、一级渔港强基、二级渔港达标”基本要求,推动建设中心渔港 6 座、一级渔港 10 座,二级渔港 4 座。研究制定全省沿海渔港经济区布局规划,截至 2030 年建成国家级、省级渔港经济区 6 个,推动各地出台渔港经济区建设方案,突出“经济”属性,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支持建设完善供油、供冰、供水、物资补给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水产品交易市场、冷藏加工、冷链物流、渔船修造等设施设备,渔业装备等相关产业研发、制造、服务设施设备,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支持渔政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推动渔政执法基地、装备设施建设,打造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
1. 建设目标:到 2025 年,建设完成创建渔业智慧园区 20 个、数字渔场 60 个。到 2030 年,建成一批现代数字渔场。
2. 建设任务:坚持行业标杆导向,建设一批具备先进水平的数字渔场,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和装备,因地制宜配备精准投喂系统、智能化增氧系统、水质监控系统、病害预防诊疗管理系统、水下监控系统等,实现养殖生产、疫情灾情等监测预警,促进生产加工数字化、经营流通数据化、质量监管精准化、过程服务高效化、数据信息可视化,提高设施渔业智能化水平。
1. 建设目标:到 2025 年,着力打造河蟹、小龙虾、条斑紫菜、淡水鱼等 4 条特色水产产业链。到 2030 年,进一步做强做大千亿元级特色水产产业链。
2. 建设任务:以河蟹、小龙虾、条斑紫菜、淡水鱼等产业链为重点,聚焦千亿元级特色水产产业链发展中的短板,通过“延链、 补链、强链”,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打造“设施养殖+ 预制菜加工+销售”等新业态,推进渔业机械化、设施化发展,做大做强品牌,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设施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十四五”全 国渔业发展规划》《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 年)》《江苏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将设施渔业发展列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三农”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设施渔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设施渔业重大项目库,将建设任务与项目细分到年度、细化到县(市、区),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落实好相关渔业发展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宣传引导,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围绕设施渔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和骨干企业,整合科研资源,建立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联盟,重点开展适合工厂化养殖和深远海养殖的设施装备、养殖技术、水质处理、智能化监测管控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大对设施渔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强化渔业设施装备知识培训,加快设施渔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渔政执法体系作用,为设施渔业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设施渔业加快发展。保障设施渔业用地(水)、用海、环保、金融等需求,落实对设施渔业生产用电实行农业用电政策。将渔港、渔港经济区等重要渔业基础设施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范围,保障用地用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