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5日,《青岛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持续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为贯彻落实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要求,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城市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努力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障无害化处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青岛。到2025年,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持续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全面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矿山、打造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20家;符合创建条件的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科学施用化肥农药,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围绕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发展区,推动种养结合、以地定畜、以种促养,发展标准化、自动化、设施化的农牧循环系统。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多元化主体、市场化运营的要求,推动现代循环型农业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和10%,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量达到9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积极发展绿色海洋经济。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打造千亿级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推广高效、绿色、环保的生态养殖模式,推动青岛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建设,发展深水大网箱和深远海养殖工船,打造深远海养殖标杆。探索推进“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综合利用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消费、绿色旅游措施,依法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绿色产品;深化“公交都市”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出行。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工业领域低碳发展。制定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目标和责任。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加强能耗管控。调整优化工业用能结构和方式,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鼓励大型企业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巩固低碳城市试点成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农业领域低碳发展。开展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增汇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合理利用生物质能,逐步减少设施农业碳排放,不断提升生态农业碳汇。充分挖掘农业减排固碳潜力,推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到2025年,种植推广面积达到6万亩。(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结合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重点建设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规范回收站点及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构建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代收代储等多元化回收场景,提高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塑料、废钢铁加工等领域培育规范条件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增效。搭建废旧家电“互联网+回收”平台,利用配送、装机、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依托家电行业龙头企业布局家电回收网点;依托国家再循环产业数字化平台,深入落实家电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打造国家级再循环样板示范工厂,引领家电行业绿色循环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无废城市”文化建设。依托“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家庭,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无废城市细胞”不少于1000个。(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景区垃圾分类,实现景区园林垃圾就地处理消纳,以崂山风景区、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八大关风景区为试点,探索创建“无废景区”。到2025年,全市4A级和5A级景区完成“无废景区”创建。(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有居民岛屿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岛屿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完成灵山岛“无废岛屿”建设。(相关区、市政府负责)按照建设要求和等级评价标准,推树“星级绿色港口”典型示范,聚力打造国际领先的绿色低碳港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危害性。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为重点行业,依法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结合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引导园区、大型企业集团建设“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矿山”,打造一批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建设“无废园区”2个、“无废工厂”10个、“无废矿山”1个。(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清废行动”。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使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开展申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流向的追踪溯源。对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强化大宗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管理,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物增量消纳和存量治理。利用燃煤锅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合理布局处置设施,保障处置能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严格环境准入和项目监管。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对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运输、利用或处置方式、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情况阐述不清、无合理利用处置方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强化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鉴别主体责任,主动鉴别不明属性固体废物、副产品和中间产物,主动公开鉴别资料,禁止危险废物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规范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合理设立回收网点或临时储存场所。农用薄膜使用者要及时回收废旧农膜,交至回收网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大力推广使用国家标准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扶持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推广有偿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废旧农膜回收方式。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2%。(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设立区(市)级回收中心、镇(街道)回收点。回收中心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打包、转运、贮存、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建立回收处置台账。到2025年,全市应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积极培育从事秸秆收储运的服务主体和农民经纪人,合理布点建设秸秆收购储存基地和集中堆放点,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各涉农区(市)政府要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禁烧秸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夏收和秋收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巡查执法,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引导畜禽养殖场(户)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推广高产高效畜禽品种,普及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督促规模养殖场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新、改、扩建的规模养殖场要按照“两分三防两配套”的标准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在散养密集区,加快构建整县制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体系。到2025年,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以区(市)范围内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辅的收集处理体系,辖区内没有专业无害化处理厂需跨县域委托处理的区(市),应与毗邻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理协议。畜禽养殖场(户)要切实履行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确保病死畜禽由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要认真执行疫病防控等法律法规,确保符合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到2025年,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实施“星火计划”,培养一批志愿讲师,梯次开展层级培训;广泛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到2025年,城市区域推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800个,农村区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30个、示范村(社区)600个、示范户2000个,全市厨余垃圾分出量达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5%以上。(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实施投放点升级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