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实现农业(种植业)产值135.6亿元、增长5.1%,粮食生产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46.7%;育种专利授权、国家推荐优良品种数量均占全国18%;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参保主体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突破万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58元,增速7.5%、连续6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37:1,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北京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介绍,这一组组数据及其背后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新典型,共同书写了2023年乡村振兴的“首善”答卷。
2023年,北京市始终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全力丰富和保障好首都市民的“米袋子”、“菜篮子”:
一、狠抓“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建成高标准农田5.7万亩、农业高效节水灌溉4.1万亩;
二、狠抓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粮食生产有力克服灾害影响,播种面积134.2万亩、产量47.8万吨,分别增长16.6%、5.3%,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46.7%。实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出台政策破解老旧设施改造用地瓶颈,新改建现代设施农业4000余亩,高效设施番茄单产创历史新高,蔬菜产量增长4.3%、自给率31.3%,认定环京蔬菜基地近10万亩,加快构建京内保供圈、环京合作圈和外埠联动圈蔬菜生产供应体系。实施奶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生猪、鸡蛋、生鲜乳等产量均实现增长,水产养殖名特优品种比重增加,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88.8%。
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新增25个“北京优农”品牌、累计达到180个,绿色有机农产品总量40.7万吨、增长21%,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2210.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3.6%,收入达36.2亿元、增长12.7%,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带动农产品销售9.8亿元、增长19.8%。14个国家和市级产业园全产业链产值超280亿元,二三产占比超70%。新增31家市级示范社、203家示范家庭农场,农林牧渔业新设立企业增速位列17个主要行业第5。
据介绍,2023年全市始终坚持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有力有效实现了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一、乡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2800余个村庄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卫生户厕、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3.5%,建设农村街坊路311万平方米、美丽乡村路300公里,5G、光纤宽带通达率实现行政村全覆盖。96%的农户实现清洁取暖,出台设备更新措施,保障农民温暖过冬。5个生态涵养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启动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明确18个部门55项支持措施,首批19个示范村、52个提升村、12个示范片区已完成方案编制、启动建设。3个区获批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三、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培训农村基层干部20万人次,选树34个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村、17个国家级红色试点村。充分发挥第六批帮扶作用,引进产业项目1046个。深化文明村镇创建,结合三条文化带建设,助推乡村文化振兴。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议事厅等模式,“每月一题”农村道路环境、清洁能源设备管护诉求量大幅下降,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北京农民艺术节等活动凝心铸魂,“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得到滋养,乡村焕发出越来越多文明的新气象。
四、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突破万亿元、全国第一,集体产权交易成交额58.7亿元、增长123.5%,598个薄弱村均实现年度收入目标,130.4万农民股东获得人均4681元的集体分红。新增6万名本地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4万名入职农村集体企业,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比例达7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58元,增速7.5%、连续6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37:1,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北京市2023年深入推进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着力开辟新领域新赛道,逐步汇聚新动能新优势,持续激发了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劲动力:
一、农业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深化部市合作,建立农业中关村市级协调推进机制,聚焦平台、企业、人才引育等出台支持政策,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三个分中心投入运行,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等重点项目加速落地,着力打造平谷区为核心、其他区互补联动的“一核多辐射”协同发展格局。全面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实施8个品种特色种质资源保护,种业产值97亿元、本地产值增长28.6%,育种专利授权、国家推荐优良品种数量均占全国18%、位居首位,自主培育的种鸡品种实现我国首次出口。成功举办了第三十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和2023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
二、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深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探索形成宅基地统规自建等户有所居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宅9250处。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力度,安排农业农村领域转移支付资金58.7亿元、增长26.5%,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8.3%。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信贷担保在保规模56亿元、增长11.3%,信贷直通车放款17.4亿元、增长100%,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参保主体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保险深度全国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