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来,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绿色成为新时代中国的鲜明底色,绿色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广袤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民享有更多、更普惠、更可持续的绿色福祉。中国的绿色发展,为地球增添了更多“中国绿”,扩大了全球绿色版图,既造福了中国,也造福了世界。
绿色农业是指将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起来,在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户收入的同时保护环境、保证农产品的绿色无污染的农业发展类型。绿色农业涉及生态物质循环、农业生物学技术、营养物综合管理技术、轮耕技术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概念。
种养循环是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措施,比如畜禽粪便经过干湿分离、无害化处理之后产生的沼液、沼渣做成有机肥返还大田,用于有机果蔬种植,沼气并网发电,形成绿色环保的循环农业。种养循环农业是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与加工业有机联系的综合经营方式,既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是绿色农业生产新方式。
目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业内外部环境变得纷繁复杂,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两个“紧箍咒”亟待破解。面对农业“新常态”,迫切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加速优化种植养殖结构,进一步完善农业内部循环链条,促进农业发展由以前主要依靠拼资源拼消耗,转变为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垫料等废弃物,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对于作物生长不可或缺,施用于稻田、果园和菜地等处有助于显著改良土壤结构,提升耕地地力,减少化学投入品施用,降低土壤污染风险,真正做到种植养殖两互促、节本增效两不误,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前些年,畜禽养殖业的过快增长,带来了环保的巨大压力。科学发展种养结合,有助于调优种养比重,改善农业环境和资源利用方式,促进养殖废弃物转化为优质有机肥、燃料或其他可供利用的原料,真正做到“变废为宝、变害为利”,达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等多重功效。
发展种养结合,最关键在于要依据周边环境承载力和养殖废弃物消纳范围,科学布设养殖、种植基地,合理配套无害化处理和利用设施,加快搭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循环农业构架,带动“三品一标”农产品健康有序发展。以上种种,均有利于加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为核心的种、养、加功能复合循环农业经济模式采用清洁生产方式,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加工增值和副产品综合利用。通过该模式的实施,可整合种植、养殖、加工优势资源,实现产业集群发展。
该模式适用于从事传统农产品加工的农户,如做豆腐、磨粉等。以加工的下脚料(如豆渣、粉渣)喂猪,猪粪入沼池,沼肥用于种植无公害水稻、蔬菜等;沼气用于烧饭、加工、照明。
以蚕桑业、种植业、养殖业为核心的丘陵山地立体复合循环农业经济模式,该模式可有效缓解该地区水、土资源短缺问题。典型:鱼-桑-鸡模式
池塘内养鱼,塘四周种桑树,桑园内养鸡。鱼池淤泥及鸡粪作桑树肥料,蚕蛹及桑叶喂鸡,蚕粪喂鱼,使桑、鱼、鸡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试验表明,每5000千克桑叶喂蚕,蚕粪喂鱼,可增加鱼产量25千克,年产鸡粪1200千克,相当于给桑园施标准氮肥18千克,磷肥17.5千克。
以秸秆为纽带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即围绕秸秆饲料、燃料、基料化综合利用,构建“秸秆—基料—食用菌”、“秸秆—成型燃料—燃料—农户”、“秸秆—青贮饲料—养殖业”产业链。
该模式可实现秸秆资源化逐级利用和污染物零排放,使秸秆废弃物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解决秸秆任意丢弃焚烧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同时获得清洁能源、有机肥料和生物基料。
围绕畜禽粪便燃料、肥料化综合利用,应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技术、畜禽粪便高温好氧堆肥技术,配套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技术、特色林果种植技术,构建“畜禽粪便—沼气工程—燃料—农户”、“畜禽粪便—沼气工程—沼渣、沼液—果(菜)”、“畜禽粪便—有机肥—果(菜)”产业链。典型:家畜-沼气-食用菌-蚯蚓-鸡-猪-鱼模式。
家畜粪便和饲料残渣制沼气或培养食用菌,食用菌下脚料繁殖蚯蚓,蚯蚓喂鸡,鸡粪发酵后喂猪,猪粪发酵后喂鱼,沼气渣和猪粪养蚯蚓,将残留物养鱼或作肥料。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该项试点工作旨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力争通过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聚焦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优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东北黑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地区,选择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甘肃等17个省份开展试点。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和云南开展整省份试点;其他省份在畜牧大县或畜禽粪污资源量大的县(市、区)中,选择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顺畅、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粮食大县或经济作物优势县,开展整县推进。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引导专业化服务主体加大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确保经济可行,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中央财政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粪污收集处理、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适当补奖支持,对试点县的支持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试点省份要统筹资金资源加大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支持,鼓励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工作合力。
(1)堆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原料,根据堆肥场地条件、生产规模需求等采用条垛、槽式等方式堆肥。
(2)沼渣还田。根据沼气发酵技术要求,利用畜禽粪便进行发酵和无害化处理,后经干湿分离,将沼渣用于农田。
(3)沼液还田。分离沼渣后的沼液一般作追肥,采用条施、穴施、环状施肥和喷灌、滴灌、叶面喷施等方式,及时覆土。
(4)商品有机肥施用。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商品有机肥,质量应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可作基肥,采用穴施、沟施、环状施肥等方式集中施用。
(二)山东: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1.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支持济南市商河县等23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整县制开展试点。力争通过3-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建立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促进试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用量。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在29个试点县推动秸秆还田、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建成2个以上秸秆全量利用样板县。项目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秸秆精细化还田水平有效提升,“五化”利用进一步加强;县、乡、村秸秆收储体系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转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县域秸秆资源台账进一步完善。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要求,统筹省市县资金安排,足额安排资金,加强监管,以适宜区域范围内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为重点,推动建立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至9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开展农业节水示范,推广微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市农业农村委、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广东:《广东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广东省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2021年,我省建设13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开展整县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每个试点县要扶持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探索完善补奖机制,推进种养基地生产标准化、资源高效化、质量可控化,建设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面积10万亩次以上(按种植面积计算),带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1)支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粪污收集处理、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支持,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
(2)奖补内容。结合当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模式,主要对粪污收集、堆沤处理和粪肥施用到田服务等重点环节服务予以补奖支持。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包括林地和草地),优先安排粮食和蔬菜生产,兼顾水果、茶叶和南药等经济作物。有机肥资源调查、粪肥还田试验示范、效果监测和粪肥还田服务补贴监管平台等技术性基础性工作和项目日常管理予以直接补助。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补助畜禽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列入补奖范围,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应补尽补。
(3)补贴标准。一是粪肥还田服务补贴,试点县根据当地粪污类型、堆沤处理方式、运输距离、粪肥还田方式和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各环节成本费用,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规模养殖场应当合理负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成本。二是商品有机肥使用服务补贴,为解决种养环节错位等问题,确有必要实施商品有机肥使用服务的,优先选用以本县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每吨商品有机肥补贴不超过350元。三是基础性工作补助,有机肥资源调查、粪肥还田试验示范、效果监测以及宣传培训、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验收等基础性工作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
为加快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绿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