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男子吃饭时点了一只一斤多的波士顿龙虾,谁知做出来后只有几颗虾仁,壳上沾了一点点肉扣都扣不下来。店家称,一斤重的虾肉不多,带点虾仁蒸是想顾客能吃到东西。男子不服立即投诉。假日来临,很多朋友都从外地赶回家过节,男子的几个朋友也回来过节,几个人相聚聊了会天,并约定晚上一起吃饭。
男子和几个朋友来到一家不算大,比较有特色的餐馆,炒几个家乡菜,还能做几样海鲜,边吃边喝,叙叙旧,聊聊天,无比的怯意。
这家店的海鲜都是鲜活的,男子点了几样之后,决定来个压轴的菜,点了一只波士顿龙虾,上秤称后,这只虾重1斤多,送到后厨等待处理。
在男子和朋友们的晚餐进行到一半时,这只大龙虾被端了上来,热乎乎飘着香味的龙虾让人垂涎三尺,男子连忙站起来招呼大家一起动手,趁热把它吃了。
男子先是夹一块给身边的朋友,筷子一翻,这只虾身上的壳整个被翻了过来,男子脸上的笑容立即凝固了,被翻过来的虾壳上沾了一点肉,使劲用筷子夹也难从上面抠下一块肉来。
这只波龙被分开来蒸熟,虾钳被放在碟子的顶部,中间就是虾头,后面是男子刚刚翻过来的虾身子。在波龙的底部,被满满的粉丝和一些虾仁铺满了。
男子一看这不是糊弄人吗,别说几个人都能吃一块了,就是一个人也难从虾壳上剔一块肉下来。原本打算这道菜是用来压轴的,现在也不用吃了,这道菜上来直接就结束了整个晚餐。
男子找到店家,向其反映了情况,点了一个一斤多的波龙怎么可以用虾仁来冒充呢,看里面的肉质情况明显这只龙虾是放置时间太长了。
店家听男子这么一说显得十分委屈,一斤重的波龙除掉虾头和大钳子本来就没有什么肉,自己放点虾仁进去,是希望顾客能吃到东西。
男子又不是第一次吃波龙,店家的说法根本无法说服他。他当即表示,要将店家卖波龙拿虾仁充的事向市监局投诉,同时男子把这一情况发了出去,让大家避坑。
对于男子所遇到的情况,大家给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一斤多的波龙,去掉虾壳的重量确实没有多少肉,同时觉得这个店家不会做饭,把虾仁换个意面来搭配,又高档,还让顾客说不出什么来。
也有懂行的朋友留言,这只虾在鱼缸里活着靠的是增氧机,时间长了,虾肉就干了,也就变成了男子所看到的样子。
事情发展到这,这只虾究竟经历了什么,只有店家自己最清楚。男子见到留言的似乎还有店家,店家称,吃不起就不要吃。
市监局接到男子的投诉后,已经展开了调查。店家表示,男子是对龙虾提出了意见,也没有给自己解释的机会就投诉了,菜钱倒是一分钱没有少给。
1、在这件事情上,店家做为经营者,面对男子做为消费者,称好龙虾打算蒸熟之前,应当将虾打开给男子看一下,经过双方确认虾壳里面到底有没有肉,有多少肉,毕竟这种龙虾的价格不便宜。
男子做为消费者,依法享有所买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到这件事情中,男子有知道这只虾重量的权利,选好虾后,店家当面称了重,确实是一斤多的虾。
可实际情况是,这只一斤多的虾究竟有没有虾肉,光从外面看,是不得而知的。做为消费者,男子有权了解和知悉所买商品的真实情况。
2、等到波龙蒸好端上桌,男子发现里面铺垫的全是虾仁,仅有一丝虾肉沾在虾壳上,男子认为店家是以次充好,自己受到了欺骗。
做为经营者,销售的产品应当是真实的,诚信的,消费者以正价买到一些店家以次充好的产品,心里肯定是不开心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规定,经营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确定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除此之外,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市监局责令整改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