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杀害了大舅子和小舅子,周晓梅的丈夫朱胜民一审被判处死刑。对长期遭受家暴的周晓梅来说,好消息是再也没有人会家暴她了,坏消息是她既失去了家里的经济支柱,也没了亲兄弟,失去了娘家最有力的“外援”。留给周晓梅的却是需要养育的3个子女和瘫痪多年需要照顾的公公,她的一生好像重新开始,但又似乎已经看到了结局……
周晓梅出生于1981年,8岁时得了脑膜炎,病好之后就比别人学东西、说话、反应都慢一点,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2000年,同为老乡的朱胜民经同村人介绍认识了周晓梅,很快与其结婚。在这场几乎被“包办”的婚姻里,尽管育有4个子女,朱胜民并不记得妻子的年龄,还认为她“本来就脑子有问题,做事又做不好”,所以周晓梅时常成为朱胜民发泄怒火的对象。
周晓梅已经记不清第一次挨打是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也不记得在婚后到底挨了多少次的拳打脚踢。在她眼里,丈夫不抽烟、不喝酒,但脾气急躁,自己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顺着他。
2021年夏天,家里的小狗跑出门不见了,朱胜民让周晓梅去找,因为周晓梅没有找到小狗,就又挨打了。2022年12月底,朱胜民感染了病毒只能在家里休息。周晓梅因为没有及时给丈夫做饭、炖梨,她回家后,朱胜民拿起一根断掉的斧头柄就把她打了一顿。
对于岳父岳母,朱胜民更没有好脸色。有一次知道女儿被打,周晓梅父母就到她家里,周晓梅爸爸气不过打了朱胜民一耳光,谁知朱胜民反手就打了一耳光回来。
周晓梅的俩兄弟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回家看看,收入也比只靠种田为生的周晓梅家里要高一些。朱胜民打心眼里觉得,大舅子和小舅子看不起自己,除了逢年过节碰个面,其他时候基本没什么来往。
在14岁的儿子朱小远眼里,爸爸的脾气有些急躁,平时自己一犯懒的时候就会被爸爸打骂。爸爸妈妈的关系也很一般,会经常因琐事吵架,有时甚至会打架,爸爸都是用脚去踢妈妈。
2022年底,朱小远发现爸爸从外面买回来一把刀,长约25厘米,爸爸解释说是用来过年杀狗、杀猪的。这把刀一直放在柜子上的盒子里没有取出来,直到2023年1月7日……
2023年1月7日,周晓梅的哥哥从外地返家准备过年。得到消息后,周晓梅跟朱胜民说,想从家里甘蔗地里砍点甘蔗送去娘家。
朱胜民听完有些不高兴,发了几句牢骚后,他从甘蔗地里砍了三十几根甘蔗,用三轮电动车装好拉到街上卖。
到了中午11点半,朱胜民卖完甘蔗后回到家中,吃完饭就去休息了。周晓梅这才带着甘蔗去娘家,并将前两天挨打的事告诉了哥哥。
当天下午4点,周晓梅弟弟从外地返回,还没来得及去家里看看父母,就和哥哥、周晓梅姑父一起开车去了周晓梅家。在路上,哥哥给朱胜民打电话说:“要点你家的甘蔗还腻腻歪歪,之前还打我妹妹,你等着,我这就过来教训你。”
接到电话的朱胜民觉得心理不平衡,“之前找他们借钱的时候,他们一个个都不借,后面不仅到我家拿东西,现在还说要来教训我”。想到这些,朱胜民拿了一把原来准备用来杀狗的刀,站在家门口等他们过来。
周晓梅哥哥先开车赶到了朱胜民家。朱胜民走到主驾驶门外,用刀子隔着车玻璃指着他,示意他把门打开。哥哥将主驾驶门打开后,并没有下车,朱胜民就上前说:“你要怎么教训我?”
看朱胜民手上拿着刀,哥哥语气就软了下来,说:“都是一家人,不要弄成这样,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听到周晓梅哥哥服了软,朱胜民放下了举着刀的手,哥哥也从车里走了出来。两人还没来得及说话,弟弟和姑父也开车抵达,相继从车上下来,并就家暴及两家关系问题与朱胜民发生争吵。
冲突中,周晓梅哥哥被朱胜民用刀刺伤鼻子,随后拿起电线,并且对朱胜民说:“我这就报警,你准备去班房里坐牢吧。”之后,电话接通了,哥哥报告了情况和地址。
双方争吵越来越激烈。朱胜民顿生杀心,挥刀向大舅子、小舅子刺去。二人防卫、制止无效,当场倒地死亡。
朱胜民随后返回家中,将手中的刀丢在院子里一个白色塑料桶内。在骑着三轮电动车去派出所自首的路上,赶来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将其拦下,并带回派出所调查。
2023年6月29日,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侦查终结此案,以朱胜民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余江区检察院将此案移送鹰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鹰潭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胜民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3年10月7日向鹰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发现,周晓梅娘家只有两子一女,原本依靠哥哥、弟弟在外打工,还能给家里和周晓梅贴补家用。案发后,四家人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接连倒下。
周晓梅的父母务农,患有高血压、腰椎间盘突出、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均需长期服药。哥哥、弟弟死亡后,两家失去经济支柱,入不敷出,因家庭无力承担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其子女已辍学在外务工。
周晓梅因小时候患脑膜炎,智力低于常人,长期以务农为生,案发前,家庭主要靠哥哥和弟弟接济生活。二人被杀害后,朱胜民被羁押,导致周晓梅失去经济来源。周晓梅的4个子女中,除长女在外务工外,其余3名子女仍在读书。因周晓梅家庭生活困难,目前当地政府将尚在上学的3名子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获得415元低保金。
因朱胜民没有赔偿能力,这些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困难。于是,余江区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之规定,对9名申请人分4个家庭进行救助。
“综合考虑申请人家庭成员年龄、生活困难程度、未获赔偿等具体情况,江西省检察院、鹰潭市检察院、余江区检察院联动,共同对9名申请人发放了救助金。”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2023年底,记者跟随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周晓梅所在的村庄走访时,朱胜民故意杀人案刚开完庭,她和家人正在等待判决结果。
令人有些诧异的是,周晓梅原本和丈夫、子女、公公一同住在一幢三层自建房里,在出事后,周晓梅并未搬离,而是继续做着照料儿女和瘫痪多年的公公的活。
“因为周晓梅已经无处可去了,案件发生后,她的父母天天以泪洗面,悲痛不已,周晓梅觉得没脸回娘家,从过年到现在都没敢回去,而公公瘫痪在家,她只能继续照顾着。”办案检察官说。
记者在和检察官讨论时发现,尽管农村妇女基数不小,但仍然是一个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的群体,连媒体也很少在她们身上花费笔墨。在遭受家暴时,她们的声音也很难被听见,如同周晓梅,她长期被家暴,娘家亲人、同住的公公、邻居以及其他村民都曾多次听到她被打时的哭喊,见过她挨打后乌青发紫的脸庞,但他们从来没有实质性的帮助,甚至还在劝她好好过日子,而周晓梅也从未报过警。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曾被家暴的事恐怕会被遗忘。
“从实践中来看,农村妇女遭受家暴的情形的确更为隐蔽,法律维权也更加困难。农村妇女在遭受家暴这个隐秘的角落里,需要更多地关注和保护。”办案检察官说。
2023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胜民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上诉。截至发稿,此案尚未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