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是针对整个海南省的。其中养鱼用水收费属于农业农业,具体内容大家可以查看详细的
很多人关心收费标准是什么。根据《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务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621 号)中提到,水产养殖归为农业取用水一类,按地表水0.05元/m³,地下水0.12元/m³的标准收取。
在文昌,按照上面这个表格来收费的话,在有计量设施的条件下,假如1亩罗非鱼塘按2米计算,用水1立方收费0.15元,如果一次加满2米深的水,1亩塘收费是200.1元,有零有整。这只是一次性加满的费用,如果中途排水出去再补充新水,还要另外收费。同样的鱼塘,琼海的费用还要更贵一些。
《海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不过这个新闻很多人没注意到,主要是没有把养鱼用水在管理办法里体现。但文昌这次的新闻一出,行业抱怨声一片。“环保治理的时候,多了一笔污水处理费,现在用水又要收钱,这不是明显逼着养殖户不干了吗?”有的人甚至嘲笑道,以后是不是还要收什么空气费之类的,毕竟养鱼养虾也会间接消耗空气里的氧气。
由于养鱼养虾这些都是离不开水的,所以在大多数养殖户看来,养殖用水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养殖都要收水费的话,一年下来的成本又要增加很多。现在很多养殖户已经不赚钱了,再搞用水收费的话,以后的养殖真的是没办法干了。
这个肯定不是的。在好多年前,西北某地就对养殖用水收费的。大家都知道,在西北不少地方都缺水,部分地方甚至有些严重。不过西北一些地方用电是比较便宜的,但用水的费用是不小的开支,这和绝大多数养殖区域的反着来的。
大多数地方的用电虽然说是按照农业电计费,但塘口用电开支不小的,而用水收费的事情,绝大多数人是没遇到过的,毕竟能搞水产养殖的地方,一般都是水资源丰富的地方,多数都是靠近沟河湖泊,抽水取水都很方便。
不过回过头来看看,为什么西北有的地方在好多年前开始对养殖用水收费的?最主要的问题是,本身就是个缺水的地方,在这些地方,首先是要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生产用水,其他方面需要用水的话,额外收钱好像也是可以理解的。
养殖收费,这是属于农业用水范畴,其他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用水也都收水费。据说西北那个地方推行农业用水收费后,用水的效率提升了,说白了就是水资源浪费的情况好转了。但这些在水资源丰富的地方是不存在的,只要不是过度用水,鱼塘附近河沟里的水基本就是随便抽取的。
前几年江苏地区小棚虾快速发展的时候,导致地下水被抽得太多了,所以地方上整治小棚虾的时候就提到了一个问题,非法取用地下水。在很多村子里,打个井、抽点水是很常见的,但架不住太多的人打井抽水了。
当时对于这个问题有两个应对措施。第一就是抽水收费,用收费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地下水抽取,不过在养虾很赚钱的时候,养殖户根本不会在乎那点水费;第二就是太严重的区域直接封井、禁止抽水,实际上就是禁止这个区域继续养虾了。
虽然养鱼也属于农业,但在用水方面,大多数地方的农业灌溉用水肯定是优先于养鱼用水的。比如一条河又有农田,又有鱼塘,碰上高温少雨干旱的时候,地方上大概率是优先保证农业灌溉用水。有时候附近河里没有水了,种田的农户说不定还会从附近鱼塘里抽水,这类情况引起的冲突也不少。
再比如,有的人想承包某个地方水库或者湖泊的话,附近有农田,水库湖泊就有供水灌溉任务,一旦高温或者干旱的时候,农田没有灌溉用水了,直接从水库里引水。承包这样的水库就有风险,一旦真的碰上干旱了,只能放水灌溉,哪怕放干水库也要保证灌溉。
由于每个地方的情况是有差异的,所以在鱼塘用水是否收费方面,肯定也有差异,出台政策要因地制宜。水产养殖网认为,这个主要应该根据当地是否确实缺水,是长期缺水还是季节性缺水,缺水的时候有什么应对策略。比如是实行收费的方法,还是在用水冲突的时候优先保证哪一方的用水需求。
关于这次文昌要对那五个镇推进淡水养殖规模达100亩(含)以上的养殖场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有的人认为和去年环保治理是差不多的,主要就是针对当地罗非鱼养殖户的,只是这次针对的是100亩以上的养殖场而已。
去年文昌环保管控严格的时候,碰上刮台风下大雨了,由于地方上不允许未达标排放,导致不少鱼塘都漫水了、鱼都跑掉了。这个做法说实话很减分,太不够人情味了。
也有人认为,文昌罗非鱼虽然是个不错的招牌,但一直没有能发展成很成熟的产业链,为地方带来一定的经济发展,也没有什么就业拉动作用,“未来可能还有更多的方法出来,无形中让现有的罗非鱼养殖户慢慢退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