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底,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9万亩,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0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78万吨,较2022年增长6%,渔业总产值达到54亿元,较2022年增长8%。水产为当地产业振兴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近年来,我县坚持“向水而兴、向水图强”,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全面落实“两强一增”行动,大力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和稻渔“百千万工程”,突出抓好现代绿色生态渔业基地和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狠抓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2023年庐江县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获得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称号,全国2022-2023年度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先进单位。2023年,全县水产养殖保险面积达到19.4万亩,参保面积位居全省第一、全国领先。
着力从良种推广、品种结构调整上增单产,我县进一步强化设施渔业建设,发展池塘循环流水、工厂化、陆基圆桶式养殖,大力发展河蟹、青虾、鳜鱼、鲈鱼、鲫鱼中科3号、黄鳝、锦鲤、南美白对虾、澳洲龙虾等特色水产品养殖,养殖面积达到5万亩,占全县水产养殖面积56%。
坚持政策导向。持续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力争水产健康养殖比重达到95%。调整养殖品种,将高密度、高投入、低效益品种逐步退出,发展名优新品种。实施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降低病害发生率、减少鱼药使用率、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减少养殖水体污染率。通过重点扶持设施渔业、池塘标准化建设等,以点带面,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加大资金扶持。充分发挥中央奖补资金扶持作用,加大老旧池塘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从池塘标准化改造、科技装备水平提升上强基础。2022-2023年我县奖补资金项目主要支持2家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2家数字渔业建设和1家工厂化养殖。财政补助262.94万元,完成池塘改造和治理总面积277.4亩。建设数字渔业500余亩,建成工厂化养鳝大棚12000平方米和尾水治理设施。项目实施对我县渔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
守好安全底线。积极引导养殖主体加大尾水处理资金投入,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者达标排放,到2023年全县新增养殖尾水处理项目6个。加强渔业健康养殖技术推广,通过控饵、减肥、减药,微生物制剂调水等方式,减少养殖水体污染,同时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开展食用水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突出抓好禁用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兽药残留超标、非规范药品使用等治理工作,认真落实白名单制度,落实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夯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确保渔业安全生产零事故、抽检水产品合格率96%以上。
推广稻虾综合种养模式,持续打造“虾田米”产业,实施稻米、龙虾品牌“双轮驱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县全产业链产值达17亿元,其中一产产值12亿元,二产产值1亿元,三产产值4亿元。放马滩合作社获国家级稻渔综养示范区,园区综合产值达到1.5亿元,从事稻渔综合种养合作经济组织140个,大户850多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家,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个,省级家庭农场2个;该产业“三品一标”共认证产品21个。亩产优质稻稳定在500公斤以上、小龙虾产量亩产达150公斤,亩效益3000元。
抓产业基地建设。紧抓“抓基地建设就是带动和发展产业化经营”这一关键,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施现代农业“510”产业提升工程,出台了《庐江县现代农业“510”产业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县财政三年预算统筹安排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工程专项资金1亿元左右,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确定主攻重点,重点支持稻虾综合种养、绿色蔬菜瓜果、名优茶、特色经果林和品牌粮食等五大产业基地建设,实现“5个10万亩”目标。目前全县已建成主导产业基地95.6万亩,其中稻虾(渔)综合种养基地30万亩。
抓龙头企业带动。按照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通过引导转化一批,扶持壮大一批,招商引资新上一批,给予优先提供生产经营信息,优先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优先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优先安排政策性贴息和,为龙头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环境。推进同鑫水产、跃华水产等龙头企业在各自产业方面的领军作用,促进水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2023年出口虾仁300余吨。放马滩龙虾、巴屯稻虾成功获批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
抓农业品牌创建。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思路,挖掘优质特色产业资源优势,优化布局,推进标准化生产,培育特色品牌,打造拳头产品。着力培育放马滩虾田米、巴屯稻虾特色农业品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组织龙头企业申报“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扩大农产品在苏浙沪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